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,降低地震灾害风险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4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全省实际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《山东省隔震减震新技术、新产品目录(第二批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。征求意见期间,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箱、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,降低地震灾害风险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4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全省实际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《山东省隔震减震新技术、新产品目录(第二批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。征求意见期间,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箱、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。